院发〔2015〕31号
各部门:
《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专业硕士试点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业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专业硕士试点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开展专业硕士试点建设是我校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依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为指导思想,密切结合我省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立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新机制,推动科研和教学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结构,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相关行业或本区域内有关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空白或培养能力严重不足,社会需求量大;
2.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主干学科直接服务于国家有关行业领域;
3.本科生培养质量较高;
4.在申请开展试点培育建设专业的相关学科领域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重、适应试点培育工作开展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5.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好的专用实验室及相对完备的实践教学基地;
6.与有关企业及行业已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学研合作成果突出。
三、遴选与设置
1.我校专业硕士试点建设工作将综合考虑学校的实际、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的趋势和建设经费投入的力度,进行统一规划设置。
2.各申请单位填写《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专业硕士试点建设申报表》和论证报告报科研处。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对其所涉及的人才需求特殊性、人才培养不可替代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公正评审和推荐。原则上每个院部只能选择一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申报。
3.学校每2年开展一次校级专业硕士试点遴选工作,每次遴选3-5个专业进行培育建设。试点的专业学科类别名称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确定到二级学科)。
4.科研处负责上网公示评审推荐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通过。
四、建设与管理
1.校级专业硕士试点建设专业的一个建设周期为2年。
2.立项建设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该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须成立由试点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联系点校领导、本学科相关带头人和专家参与的立项建设小组,统筹项目建设工作。
立项责任单位应根据我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科发展趋势,以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取得标志性的科研成果为重点,编写建设与发展规划,经过一期的建设,能够提升该专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学科建设体系,基本具备可以获得国家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能力。责任人需协调本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协助做好试点建设专业的推荐、评审、检查、评估、验收等组织工作,并监督其日常工作运行。
3.科研处负责校级专业硕士点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与立项单位签订计划任务书,明确该项目的总体学术水平发展目标,并逐年列出2年建设目标任务的量化指标,作为建设的指南和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在一个建设周期内,一般不对建设计划任务做大的调整,如确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经学校和有关系(部)共同审定。
4.校级专业硕士试点建设实行年度总结及检查,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第二年进行验收。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其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考核获得优秀的建设点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警告或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完成任务的停止经费支持,取消其培育建设资格。
5. 校级专业硕士试点建设专业经过建设,被国家或省正式批准立项的,学校给予人民币30万元的奖励,由立项建设单位负责人支配。
五、经费保障
1.学校每年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校级专业硕士试点建设:每个试点理工科15万元,文科10万元。批准立项建设的首批经费:每个试点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其他经费在中期检查评估合格后分批拨付。建设费用主要用于专业硕士点的调研、与行业或大企业的合作、产学研平台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学术交流、培养兼职硕导、因专业硕士试点建设需要聘请兼职教授等。
2.校级专业硕士点建设专业使用经费参照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科研经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文件《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专业硕士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2〕4号)废止。
2.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