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8-11浏览次数:1352

关于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等会议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上的在职专任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在职工作人员。5年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组织及名额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优秀教师评选名额按照各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总数的10%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按照各评选单位管理服务人员总数的8%确定。具体见《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5年年度考核和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或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一次。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教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5.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三)近5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属于师德失范一票否决的;

2.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或有教学事故、行政责任事故的;

3.违反学校考勤制度的;

4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位于教学单位后三分之一的;

5.年累计事假超过半个月或病假超过一个月的。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各评选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要将评选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全体教职工。坚持以德为先,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二)评选推荐要注重向教学、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倾斜,优秀教师应是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原则上不交叉。推荐处级干部,一定要从严掌握。

(三)评选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评选日程

(一)819前,各评选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8月25日前,各评选单位在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人事处人事科(图书馆728室,联系电话:5881069,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tlxyrs@tlu.edu.cn

(三)学校党委会适时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六、表彰奖励

(一)学校发文公布表彰决定,对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校级获奖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附件: 1.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汇总表

3.米兰国际网站谁知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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